河南開封,郭女士碰到一件煩心事。家里的射頻預付費水表顯示她家6個月用了99814立方的水,水費高達18萬多,而她家里只有她和兒子兩個人。自來水公司派人將水表拆下拿去校驗,結果說是水表一切正常。于是,自來水公司發給郭女士一張停水通知單,讓郭女士將水費交清再恢復供水。1、一般三口之家月用水量在10-20方,郭女士家的水表數明顯異常,兩個人6個月哪用得了99814方的水?在家開個游泳池也用不了那么多呀!2、郭女士與自來水公司之間形成供用水合同關系,郭女士作為用水人有交付水費的義務。但用水人的義務是建立在合理收費基礎上的,不合理的收費,可以拒交。更何況是18萬多的天價收費,遠遠超出了郭女士的支付能力,郭女士拒交在情理之中。3、根據《民法典》第654、656條的規定,用水人不履行交費義務的,經催告仍未支付的,供水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中止供水。本案,自來水公司沒有催告,直接停水,要求郭女士交清天價水費后再恢復供水,既不合理也不合法。4、郭女士在停水十多天后,尋求媒體的幫助,面對媒體的詢問,自來水公司人員也承認天價水費不合理,答應幫郭女士換新表恢復供水,按新表一個月的水量補交水費,18萬就不用交了。

郭女士的煩惱解決了,但水表怎么會顯示99814數值,自來水公司人員仍未解釋清楚。朋友們,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嗎?你有沒有遇到水表、電表顯示異常的情況,后來是怎么處理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