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月,合肥市民李女士帶租客看房子時,在門口突然發現的一張通知單,內容讓她感到震驚。
“空房子3個多月沒住人,電費欠了4015元,而且電表也被換了。”李女士覺得十分蹊蹺,高達4015元的電費是怎么產生的?有欠費自動斷電功能的智能電表,為什么沒有斷電?
然而通知單上的解釋并不具體,只說“電量過大不會跳閘”。李女士和家人認為,智能電表是供電公司提供的,未自動斷電產生的欠費,不應該由用戶承擔。
6月13日,記者與李女士家人及供電工作人員一起,試圖探明其中的原由。
蹊蹺,空了3個多月的房子,突然收到4015元欠費
欠費的房子,位于包河區合銅立交附近某小區。去年2月1日,該房出租給一名劉姓的租客,并在前一天留下一筆100元的電費充值記錄。今年2月1日,劉姓租客退房,李先生到場與其結清后續費用。李先生和李女士說,當時他們看到付費表上并未顯示欠費:“余額還剩十幾塊錢,我們又充了20元。”
隨后該房一直閑置到5月份,李女士再次帶租客來看房時,發現了那張讓她震驚的通知單。單子上寫著電表總欠費4003.06元。單子末尾留下了工作人員聯系方式,落款日期為5月16日。
“短短3個多月,又是空房子,為什么會產生高達4015元的電費?”李女士越想越蹊蹺,遂兩次將事件反映到市長信箱:“不是智能電表么?不是預付款沒了會斷電么?怎么可能欠費高達數千?就算按供電局說的智能電表讀數不會錯,為什么要擅自換表呢?”
當時供電公司對此回復市長信箱:是因為用戶可能使用大功率電器造成電流過大,將表計內跳閘開關燒壞導致,造成賒欠電費,為了避免需將所欠電費進一步擴大,供電部門已對其進行換表處理,并且將換表通知單張貼于家中大門,并告知了客戶需將所欠電費補齊方可開卡,用戶已知曉,但用戶不予理解。
調查出租期間最高一個月用930度,租客一整年未交電費
6月13日,城東供電中心安排了三名專業工作人員與李先生一起,試圖探明這筆欠費中的原由。
該中心服務負責人孫先生介紹,合肥市用戶的電費結算時間在每月26日零點,系統會存儲12個月內的用電記錄。工作人員調取了該房的記錄,發現高昂的欠費并非產生自最近幾個月的閑置期,而是在去年出租期間產生。記者看到,從去年6月開始,該房每月用電少則300多度,多則900多度。該房在去年7月用到930度。“這個記錄,符合普通家庭用電的規律,基本可以確認是用戶使用過的電。”孫先生表示。
工作人員還查詢了電費充值記錄,數據顯示,2018年1月30日該房充值100元,隨后整一年沒有充值記錄,直到2019年1月30日再次充值20元。“也就是說,該房在出租期間,沒有交過一次電費。”工作人員說。4015元的欠費,也基本被認定產生在這一年左右的時間。
一年4015元的欠費,計入階梯電價,用電量大概在5000至6000度左右。這樣的用電量算大嗎?孫先生介紹,成都電力用戶有700多萬,城東供電中心轄100多萬,一年左右使用5000至6000度,是其中家庭用電的中位數,“算不上用電量巨大”。
質疑為何沒自動跳閘?需第三方鑒定
欠費4015元,為何沒有自動跳閘?按照成都市的用電規則,當預存電費用完會自動跳閘,用戶可臨時插卡緊急用電,但最多在欠費10元時最終跳閘。
供電公司此前在市長信箱解釋,是因為用戶可能使用大功率電器造成電流過大,將表計內跳閘開關燒壞導致。工作人員向李先生解釋,當電流超過30安時,為了保護家用電器不受損壞,不會自動跳閘。不過工作人員表示,這種觀點只是他們的推測。對此,李先生并不完全相信,他認為計費表有存在讀數錯誤的可能,此前1月30日充值時,他看到計費表并未顯示欠費。
“計電終端和計費終端是分開的,有可能你只看到了計費終端,而兩個終端之間出現了故障。”孫先生解釋。目前,工作人員已經找到了更換前的舊表,如果后續有必要,可以提交給第三方鑒定機構,檢測是否有讀數錯誤,“我們建議市民遇到類似問題時,一定要看記電終端,而不只看計費終端。”
解決故障未跳閘,欠費應由用戶承擔嗎?
“數據證明,這些電確實是使用過,所以理應為這些電付費。”孫先生表示,根據目前的相關規定,欠費跳閘只是一種提醒催費的手段,供電公司提供這種服務,但并不是義務。
類似的問題怎么解決?李女士擔憂,類似故障可能還會出現在其他700多萬用戶的身上。孫先生表示一方面可以通過技術解決:“隨著物聯網技術的經一步發展,我們對類似現象的監控會越來越迅速,未來能在異常欠費剛開始時及時發現。”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制度解決:“我們也會向上面匯報,把具體的責任劃分細化到用戶協議內。”
通過溝通,雙方達成了初步解決方案。接下來,供電公司將與李先生一起,找到此前租房的劉姓租客,要求其承擔這筆欠費。工作人員還表示,將為李先生更新電卡,欠費暫時劃到一邊,保證該房正常供電。此外,欠費所產生的滯納金也進行免除。